在澳門,遊走於巷弄之間,不其然總會看到一些塗鴉簽名及圖案,或狂野或有趣,而在工廠大廈裹或許能發現更多。回歸以前,澳門開始有些年青人在街頭創作塗鴉,直到現在,這些藝術雖然沒有遍地開花,卻也成為了這小城的元素之一。
BT是本地其中一位塗鴉創作人,接觸塗鴉的時間不長,約為5年。最初是在中學時期接觸,後來便跟著朋友一起玩。每位畫塗鴉的人都有自己的署名,BT既是創作人本身中文名字的縮寫,也是因為BT本身喜歡 “蝴蝶效應” (Bufferfly Effect) 的說法—一隻蝴蝶即使做出振動翅膀如此微小的動作,也可令到另一個地方刮起龍捲風--讓他覺得塗鴉創作在澳門也有同樣的可能性,即使是一件小事,由很多人一起做,都會變得強大,故不要看輕自己的力量。「即使一個人對塗鴉不感興趣,但假如他在街上看到有很多蝴碟圖案出現,這種創作就慢慢被注意到了。」
塗鴉有著反主流、霸地盤的特質
塗鴉,又稱Graffiti,泛指在牆壁上亂畫的圖案;在古羅馬、古希臘及古埃及時期的一些岩洞壁畫上已留有痕跡,反映著當時的人類生活史;在二戰之後,塗鴉存在了抗議、革命性、反傳統及反主流文化的特性;而在1960年代後期,紐約的青少年幫派為霸佔地盤,刻意以塗鴉作為標榜自己的地盤符號。故塗鴉經常被塗在公共、私人場所及設施的牆壁上,而多數塗鴉作者在未經他人許可的情況下便進行創作,很多時都被視為「破壞」及「違法」。
不過BT有感近年澳門的塗鴉都流行一個新的名詞,叫Street Art,即街頭藝術。其實街頭藝術早已不是甚麼新鮮名詞,只是近年會經常聽到,但他覺得Graffiti與Street Art兩者其實是有分別的「感覺上Graffiti比較霸道,自我性再強一些;而Street Art感覺是將這種霸道美化了。有些人可能未必知道或意識到,所以在教班時亦會向學生解說塗鴉的文化來源。」60年代之後,塗鴉與Hip Hop 音樂、街舞及DJ緊密相連,被稱之為嘻哈四大元素。
由塗鴉漸變成街頭藝術活動
BT亦會經常與其他本地創作者一起”Jam Art”,一起創作,或參與本地塗鴉團體 “Gantz 5” 的活動,認識了很多志同道合的塗鴉創作人。這兩年,澳門有個以街頭藝術為主軸的活動「響朵街頭藝術節」,以邀請不同地方的塗鴉人士在司打口一帶進行創作,現場亦有DJ、街舞等街頭文化元素,同時亦吸引更多年青人去注意塗鴉。而Gantz5亦會舉辦塗鴉作品徵集活動“Don’t Think, Just Paint”,或塗鴉相關的展覽,讓更多本地市民了解塗鴉文化。
其實以前在營地街市附近也有個塗鴉地方是停車場,但聽講已被人收回,不知何時再有類似的地方出現?不過現在提到澳門塗鴉的集中地,至起碼可以說出有司打口這一帶。BT直指:「澳門的塗鴉環境似乎不同了,可能是塗鴉漸漸被定義成為Street Art,這沒有甚麼好或不好。多人認識及關注塗鴉,就是好事。因為在澳門的塗鴉創作人不多,有這些作品的地方也不多,正因為有這些類型的塗鴉活動,才可以帶領學生近距離去接觸這些作品。」
塗鴉表達甚麼才是重要
「塗鴉最重要的是表達甚麼訊息」對BT而言,他並不會追求要畫到有多好,更著重於作品所承載的訊息,或一種獨有的感覺。他引述一位著名塗鴉大師Bansky的說話「在牆上畫一幅畫,和設計一個廣告讓人看,兩者之間的分別是甚麼?他並沒有給予答案,重點也不在答案,而是他提出了一個問題--到底藝術的存在意義是甚麼?」BT認為,作為一位創作者,就需要以實際行動去告訴別人這份意義到底是甚麼。「Bensky的作品曾於拍賣會,獲得一百萬美金左右的成交價。但成交之後,這幅畫隨即被”碎”丟了,原來畫作的畫框是碎紙機。這情況讓全場人呆了,但他的行為也讓人反思這些作品的意義到底是甚麼。」
作品主題取材於生活感受
而對BT而言,他希望自己創作的東西可使觀者有種感覺或有份共鳴。「曾經在街上的一些電箱畫過一個Gameboy,本身沒有特別的意思,只是覺得有趣。路人經過可能只會”得啖笑”,然而有這個反應就是有產生了共鳴,因為Gameboy是我們的集體回憶之一。」每個塗鴉創作人都有自己想要表達的東西及風格,可能是反映某些心情,可能是想對社會一些狀況作出回應。以BT為例,他的主題則來源於生活感受。「曾經看到朋友不斷在刷Instagram,不斷按“Like”,很懷疑他到底有沒有認真看」於是就創作了一幅關於“Like”的塗鴉作品。「近期會覺得,現代人的生活一定要有Facebook及Instagram,但假如沒有音樂好像不覺得有甚麼問題,便希望以創作傳遞關於網癮的問題;亦想喚醒他們,除了靠這些社交平台生活,其實還有另一種生活方式。」
畫塗鴉的方法基本分為兩種,最常見的是先起稿畫草圖,然後在牆上劃分比例,定線稿,再上色;當然也有些人喜歡直接在牆上畫。如果與人合作的話,大家則會討論主題及內容,再按自己的部份來草擬畫稿。另一個方法叫Stencil,中文稱作”模版”--即用一塊硬膠片,�出特定的圖案,將膠片放在牆上噴油,其圖案便印在牆上,方法很簡單,重點是創作意念要有意思。
創作熱忱與違法行為的衝突
「創作塗鴉其實很需要決心和精神,因為它受到創作空間的局限,且買噴漆也不便宜,一枝噴漆40多元,一幅大畫就可已經使用了20幾枝噴漆。如果是”合法”的製作還好,如果是”非法”的,還有時間的限制。」在澳門,塗鴉是違法行為,被捉到的話,會被民政總署罰錢。因此大家通常是凌晨2,3點才出動,多數在工廠或廢置的地方畫塗鴉,亦會事先留意周圍有沒有攝影機。不過BT亦指出,「澳門人通常都不會太理會你在做甚麼,有次以縮時拍下塗鴉的過程,回家看視頻才發覺原來有位叔叔在附近看著自己畫塗鴉看了很久,自己完全不知道。」亦曾試過在路牌上畫圖案,不過第二日就發覺路牌被換走了。
塗鴉是一種不可或缺的原始精神
因為另有全職工作,BT坦言自己創作的作品很少。「一開始玩塗鴉的時侯,很希望有位志同道合的隊友,後來隊友因工作及家庭等現實問題便沒有繼續。很多人會覺得塗鴉只是一種興趣,畢竟生活上還有更多“正經事”」他認為,在澳門很難單純靠塗鴉而生活,大家都會另有工作或與塗鴉相關的項目。BT笑言,如果不需要考量生活,自己會全力投身於攝影及創作,而現階段,是一項不能失去的興趣。「一直覺得塗鴉是很重要的藝術,是生活中應該要出現的東西,因為可以透過它來表達自己最想表達的想法,它代表了人應該需要擁有的原始精神。」他覺得,一旦當塗鴉變成商業考量的話,或多或少它就成為了客人想要表達的東西,雖然可以滲透自己的想法,但也是有區別的。「現實與理想總不免有衝突,作品畫出來之後會感到滿足,但過程中不免有很多問題出現,創作就是這樣了。」在未來,BT希望自己的作品可以令人更有所反思,但自覺目前還未做出這些作品,之後將會投入多些時間創作,亦讓更多人認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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