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著名大導張婉婷的《給十九歲的我》可謂搞得“一鑊泡”,在上映初期明明好評如潮,看過的觀眾包括影視界業者、教育工作者、學生、父母等不同身份,都在網上推薦大家入場。其後負面消息一出,張導演立即被標籤成“厚面皮”、“食人血饅頭”、“張大盜”,淪為人人喊罵的落水狗,伴隨而來的是觀眾的難過、失望及憤怒,某種被背叛的滋味。相信不少人早已知曉當中發生何事,更值得討論的是紀錄片製作中存在許多道德倫理問題,如何確保記錄的真實性之餘,又保留公正性和顧及受訪者的隱私、尊嚴等方面。
紀錄片是一種非常特殊的電影形式,一般而言,紀錄片製作中最重要的道德倫理問題在於如何確保記錄的真實性。就如同記者的工作一般,紀錄片的核心是要呈現真實的事件和人物,製作過程應避免演員化、編造情節、編輯片段等,這些因素都會導致記錄的真實性受損。其次,紀錄片的公正性也甚為重要,比如導演的主觀因素和外界壓力的影響,使作品出現意向偏頗。因此,紀錄片製作者必須始終遵循公正和平衡的原則,確保記錄的內容不帶任何偏見。
“偷拍”算是紀錄片常見的拍攝手法,通過秘密的拍攝來捕捉主體最真實的一面,日本其中一位最知名的紀錄片導演原一男,從不忌諱偷拍帶來的負面批評,他主張以“行動”拍攝的形式拍下眼前所見,所捕捉到的即是真相,這才能流露出最真誠的情感,若顧及後果而不紀錄,反而是一種逃避的懦弱行為。《再見CP》更是大膽,他讓腦性麻痹患者以最真實的姿態示人,反映城市人對其疾病的原始反應。從《怒祭戰友魂》的成功、到最近《水俁曼荼羅》所引起的巨大迴響,原一男似乎成功在道德批判的對弈中取得優勢,成為日本家喻戶曉的名導演。
又以美國導演路易·賽侯尤斯《海豚灣》為例,這部紀錄片除了揭示日本海豚獵殺問題,暴露出當地漁民對海洋生物殘忍不堪的殺戮行為。在製作過程中,導演拍攝了許多秘密,拍攝了海豚獵殺現場和海豚囚禁環境。這些拍攝行為雖然揭示惡行,導演在影壇上也逐漸聲名大噪,也引起了一些爭議。有些人認為(當然以日本觀眾為主)導演的拍攝行為侵犯了日本海豚獵人和海豚圈養工作人員的隱私權和尊嚴。漁民損害了動物的生存權利,影片創作者的確侵犯了當地人的生活和工作私隱,當中如何衡量兩者道德上的優先比重,本身就是一個主觀問題。
我們欣賞藝術作品,比如繪畫、雕塑等,甚少考慮、下意識地拒絕思考道德層面的問題,藝術提供較豐富的想像空間,使觀眾得以遊走於現實與虛幻的灰色地帶,全心沉醉於受藝術所觸動的一切感受。
然而,電影難以做到如此效果,這與我們習以為常的觀影習慣有關。儘管藝術電影的出現擴闊了觀賞的多樣性,電影仍被要求以娛樂大眾為主,故事最好能表達清晰,亦不允許過分偏離文明社會的價值觀,此種限制隨着社會各種主流議題(如女權主義、種族歧視)的發酵而不斷加重,導致創作空間一直呈現萎縮。這對紀錄片影響更甚,作為揭露真相的媒介,不論結果的善惡美醜,其創作手段肯定沒有其他界別的藝術來得自在,道德枷鎖狠狠地扣牢、且批判電影組成的每一個部分,對創作者來說無疑是個噩耗。若是這般,可能回歸盧米埃兄弟、喬治梅里葉時期的實驗影像,才是電影成為真正藝術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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