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的“藝術收藏”話題,筆者是較為陌生的,因此,對於本期專題,筆者決定背誦一些內地藝術收藏領域方面的常識。雖然是“常識”,筆者的現實經驗也未有那麼足,多是沒頭沒尾地說一氣,中間有幾分真實,有幾分是以訛傳訛,不敢保證。以下讓方家見笑:
一、
私人藏家而言,藝術品的購買,或出於投資目的,或出於真愛;兩者有時重疊,並非界限分明。
出於投資目的,考慮藝術家活躍度,代理機構的權威度,參加展覽的學術性高度,資深藏家和機構收藏的認同度,二次市場表現,批評家與策展人的解讀,有否將來立定美術史地位的可能性,社會層面更廣泛接受的可能性……諸如此類,各種所謂指標,其實並非硬性,因為各種加持權威因素,本身也不絕對是堅固的,行業局域小環境在大歷史面前都是虛弱的。可標準還是多少有效性,至少在作品好壞基礎上,借多幾雙眼,比自己一雙眼睛判斷,可能更客觀一些。
出於真愛的購買又被稱為“藝術品消費”,似乎不需要考慮那麼多,只要一時喜歡就好,細思則未必如此。因為心境會變,眼光會進步,與其自己時刻的知見偏好作主,勿如深入探索了解,對乍看朦朧,實則耐人尋味、對擢升心靈境界有幫助的作品,多一份上心,收藏也可改善人生態度,令精神持久幸福。另外,如此深省而得的作品,很可能會比跟盤、跟指標而得的作品,有更好的長線投資價值——因為用“愛”感受、研學的過程,讓收藏者的眼光超越一時一地的成見標準,抵達普世共性的未來。
二、
美術館等公共機構的收藏,不會考慮二手升值空間,但會左右市場升值。美術館的收藏講究“系統性”,有“收藏體系”,以“收藏美術史”為目的,收藏帶有研究性。其實較專業的私人藏家也有相同的意識,專業的私人藏家收藏體系講究專精,限定某一類型、某一風格流派的局部“史”,館則更講求海納百川。在建立自身“系統性”過程中,對現實既有的藝術創作者群體所屬的風格歸納,得出某種有效的秩序圖譜,較之更深刻、更豐富、更新穎的可能性,一種保守、穩定的秩序性/美術史敘事,更適合優先考慮。對“先鋒”的收藏,只適合天才型收藏者(個人或有高參在手的機構),為鼓勵未來的車輪,偶爾為之。因為美術館收藏據說是對藝術家有價值提升的加持,美術館一般不會二手出售,妥善保存、未來不定期地展示給大眾、成為未來美術學者研究的一手資料。所以,會有和市場價略微不同的美術館價,當然,權威度較高的藝術家和代理機構,優先考慮自身價格系統的統一、穩定。
三、
有時,代理銷售商和收藏者的身份互相轉換。專業的收藏者為了輸出自己的藝術收藏價值觀,會變成畫廊,引領潮流,扶持真愛藝術家。畫廊在推新人藝術家的時候,相較高昂的運營成本,從銷售的短線利益,顯不足;這時,畫廊主會自行購買部分升值空間較大的作品,既是幫助市場不佳的新人,也為在將來——該藝術家已由其他機構接手的時候,於二手市場獲得遠大於一時展覽銷售的利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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