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文系到劇本創作研究
在中學時期,黃庭熾已在澳門演藝學院戲劇學校修讀青少年劇場課程,他憶述,最初選擇中文系的原因是因為本身喜歡閱讀,以為中文系與寫作和文學有關,後來才發覺那是偏向文學研究。在大學期間,他亦有修讀戲劇學校的編導課程,認識了一班劇場界的朋友,亦開始寫劇本、做演出;他表示,中文系包括詩、散文、小說、劇本的研究,所以其實中文系與劇本創作是有關連的,只是澳門本身比較少人在中文系做劇本創作,而他的大學論文也是研究劇作家。因為熱愛劇場,而劇本創作又是可以單獨完成的事,較適合自己的性格,故大學畢業後,黃庭熾便決定到台灣繼續進修劇本創作。
觀察「人的行為」作為創作題裁
對於創作題裁,黃庭熾特別關心現代人對外部世界的反應。「在澳門,我們通常看的戲劇故事都很寫實,你會知道人的行為背後目的是為了獲得更大的利益,還是為了捍衞即將要失去的東西;但在近代心理學指出,人的需求未必那麼表面,人想要更多尊重和關心,也會為了獲得這些東西而去行動,所以自己比較關心這些表面未必看得出來的行為。」
黃庭熾坦言,創作劇本的人物需要觀察現實生活中的人和事,亦需要做資料搜集,如果劇作家本身是外向、善於社交的話,那麼他在與人互動過程中所拿到的素材會較多,但黃庭熾說他較為內向,不是特別喜歡出席社交場合,可以直接觀察到人的素材相對少,不過,這反而讓他將自己認識的人更加深入去寫,深入思考如果這些人面對某個特殊情境會有甚麼反應,從而去建構劇本的世界。「這性格既可說是寫作的困難,也可說是寫作的機會吧。」此外,還可以透過閱讀報紙、文學、新聞、報告等獲得更多靈感。「看似是二手資料,但其實可以從這些材料中提煉人物的特點,在其背景經歷或具體事件中,結合你本身已有的素材,慢慢演化成為你的作品。」
黃庭熾認為,澳門的環境很奇怪,我們以粵語為母語並用以溝通,但我們學習的又是正統書面語,所以,當用書面語寫對白時,在語言的處理都不是特別好,顯得作品不是那麼地道。
與導演合作
雖然戲劇是團隊創作,但劇作家都是與導演溝通為主。「與其說是理性的溝通,不如更說二人風格是否吻合;與導演合作時,他們一般都會叫你修改文本以達到他們想呈現的效果,而自己一般會聽他們的理由,同意就改,不同意就試圖說服導演,說服不了又繼續改;有時他亦會問你,這樣改的話會不會影響你的表達。其實溝通方法有很多,視乎你與導演能否找到一個大家都舒服的方法去處理。不過既然導演找你做編劇,他們都是曾經看過你的作品,或欣賞你的寫作風格,很少說不認識你但找你創作。在這些過程中,都會讓自己發現適合與哪些導演合作。」
「在澳門,導演通常會主導整件事,很多時侯編劇都淪為『秘書』的角色。有時候,當導演未必完全同意編劇的某些部分,他們只會在手法上去調整,未必會改文本,如同很多翻譯劇演出都是這樣處理。相反,很多原創劇本,導演會覺得修改是沒有問題,因為那是團隊創作,所以有時當你讀到劇本的原著時,再對比舞台劇呈演出來,就會發覺很不一樣。這情況不單澳門這樣,因為沒有理由製作一個不是導演想要呈現的東西出來。」
求學時克服文化差異
在台灣求學時,黃庭熾曾遇過不少文化差異的衝擊。例如,台北藝術大學的教授多是從美國或歐洲留學,帶來了很多新的戲劇理論,而澳門接觸的多是傾向英美學派的香港老師,因此,在與教授溝通時會有很多火花出現,他們會叫你做一些大膽的嘗試,而你慣用的寫法及題裁亦會有所改變。不過,因為每位教授的喜好不一,而自己也不是在台灣長大,所創作的作品未必符合他們的口味。「有時未必是你的作品有沒有問題,而是看你有沒有辦法在某個教授的指導下,滿足他向你提出的要求,說服你的指導老師為何你要這樣寫,就像論文答辯一樣,要說出到底你參考過甚麼書,或者參考甚麼作家的寫法。」他憶述:「例如,有位老師是演員出身,演的多是寫實戲,他會問你為何要以獨腳戲的手法去寫,而不是以寫實戲的手法,但你這樣做的原因是因為考慮成本製作的問題,需要有理據去說服他們。有時,當你在劇本裡寫了一些澳門地方,澳門人一聽就會有感覺,但台灣人會因為不熟悉而變得無感,因此而對劇本少了一份想象。」他坦言,這些都是升學前從未想過會遇到的事,亦是在求學過程中需要克服的地方。
創作與工作的平衡
研究所畢業後,黃庭熾到了一間學校做圖書館閱讀推廣,由全職到現在轉為半職,其餘的時間會接一些與戲劇創作相關的工作,寫劇本、排戲或寫文章等。「並沒有覺得一定要做編劇,戲劇不同於小說,寫完就出版,而劇本需要劇團演繹,當然,最理想是能夠到戲劇學校做相關工作,但澳門的環境比較看重大學課程,未必看重碩士專業。」
不過,黃庭熾認為雖然有穩定的收入會較好,但這樣就要花大量的時間做養家糊口的事,好處是你可以通過做這些東西,接觸更多的人,與這個社會有密切的互動,這些互動可能會變成你的題材和資源,但壞處是你未必有時間創作,現實社會中大部分人難以擺脫這個循環,這亦是很多澳門創作人所面對的問題,黃庭熾直言覺得現在的時間變得「唔襟洗」,你會知道即使寫了劇本出來,也未必有機會做,何況寫好一個劇本並不是一件輕鬆的事,基本要蘊釀兩至三個月,但真正落筆可以很快,靈感一到,一至兩星期就可以快速寫完。
幸運地,回澳至今一直有人找黃庭熾合作。「每次寫劇本都有東西要克服,而克服的過程都有所收穫。」庭熾直言,在台灣讀書可以寫自己感興趣的題材,回澳之後,若有編劇的工作,都要按著工作計劃書的內容去寫,縰然寫作時會加入自己的東西,但亦要平衡計劃本身及自己想表達的東西。不過,如前文所言,他關心的題裁沒有變過,只會因為對象不同而變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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